>首页 -> 香港税务指南

TOP

对符合资格的债务票据所征利得税
[ 录入者:wlghsy | 时间:2007-11-23 08:01:39 | 作者: | 来源: | 浏览:94次 ]
     从 香 港 发 行 的 债 务 票 据 所 获 得 的 利 润 或 利 息 收 入 会 根 据 宽 减 税 率 课 税 , 即 一 般 利 得 税 税 率 的 一 半 。 为 符 合 此 项 宽 减 , 该 等 债 务 票 据 必 须 由 金 融 管 理 专 员 所 营 办 的 债 务 工 具 中 央 结 算 系 统 托 管 和 结 算 ; 具 有 获 金 融 管 理 专 员 承 认 的 信 贷 评 级 机 构 所 给 予 的 并 可 获 金 融 管 理 专 员 接 受 的 信 贷 评 级 ; 原 来 的 到 期 期 间 不 少 于 5 年 ; 如 在 1999 年 4 月 1 日 之 前 发 行 , 最 低 面 额 为 $500,000 或 等 值 外 币 ; 或 如 在 1999 年 4 月 1 日 或 之 后 发 行 , 则 最 低 面 额 为 $50,000 或 等 值 外 币 ; 并 要 在 香 港 向 公 众 发 行 的 。
[上一篇]香港税务指南 [下一篇]提交不确报税表的惩罚

评论

称  呼: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广告位

 

Copyright (C) 2005-2009 版权所有CHINAB2B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中国总部:港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会员

上班时间:周一 至 周六 早上:09:00-12:00 下午:14:00-18:00

●深圳总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4009号华融大厦1809-10室
深圳电话(TEL):0755-8374 8353(8线) 传真(FAX):8397 5094
●上海公司:中国上海市黄埔区汉口路515号汇金大厦1418号
上海电话(TEL):021-63610010(8线) 传真(FAX):6361 0021
●北京公司:中国北京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商务楼609室
北京电话(TEL):010-65973696 65973896 传 真(FAX):010-6597 3696
●香港公司: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610號荷李活商業中心13
香港电话(TEL):00852-27108200(9线) 传真(FAX):2710 8266

全球服务:香港.上海.杭州.深圳.广州.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意大利.百慕大.开曼.维尔京.巴哈马.马绍尔.新加坡.澳州.新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