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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创业板主要特点
[ 录入者:wlghsy | 时间:2007-11-24 03:16:50 | 作者: | 来源: | 浏览:92次 ]

一、要求较频密并及时地披露较多资料
    创业板上市申请人的上市文件中必须详细列出其业务发展历程以及未来的业务计划,缺一不可。待上市后,创业板发行人须每半年就首两个财政年度的业务进展与原定的业务计划作比较,另除了一般的半年度账目及全年账目外,发行人还须编制季度报告;而编备此等资料向外公布的期限也较短。为方便市场参与者索查有关资料,创业板设有独立网页,所有有关创业板各方面的信息应有尽有,其中包括公司公布以及上市发行人的其它资料、成交价及市场统计数字等。 

    二、创业板保荐人计划
    由于保荐人在创业板公司的上市过程中担当极重要角色,创业板保荐人须符合连串详尽的资格准则,并在其履行职责上负上清晰的责任。保荐人的职责包括作仔细审核,并确保作过应有的审慎查询后,就其所知与所信,有关上市申请人 / 发行人已作出应有的资料披露。

    三、公司管治
    发行人从上市之时开始,即要建立稳健的公司管治基础,以助其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奉行正当的业务手法。这些措施包括委任合资格的会计师监察其财务及会计职能、指派一名执行董事出任监察主任、委任两名独立董事以及设立审核委员会。创业板发行人还须在上市后首两年内持续聘用一名保荐人,协助公司及其董事履行其上市职责,并就有关事宜提供意见。

    四、联交所的角色
    在公司申请上市时,联交所会审阅申请人的上市文件,以确保其符合《公司条例》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但联交所不会评核任何申请人的业务是否可为。同样,联交所也会审阅发行人上市后公开刊发的任何公布,但对于发行人所披露的资料是否正确无误以及资料的质素及足够与否等问题,则最终责仕仍是落在发行人及其董事身上。此外,联交所会密切留意创业板证券的买卖情况以及发行人和保荐人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情况。若发现有违创业板上市规则之处,联交所会严加处理,如有需要,更会采取适当的纪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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